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主任会议 决定本月24日召开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
|
|
天山网讯(记者王娜报道)7月13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4次主任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本月24日在乌鲁木齐市召开。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肖开提·依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草案及安排意见。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草案)》《自治区卡拉麦里山有蹄类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治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监督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停止适用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规定的决定(草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的决定(草案)》《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草案)》;审查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批准《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7年自治区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2018年天山环保行执法检查活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自治区南疆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第四次会议情况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汇报,审议《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审议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穆铁礼甫·哈斯木、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马宁·再尼勒、索跃参加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文章链接:http://news.ts.cn/system/2018/07/13/035296237.shtml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